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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17

    (1)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周口的贯彻落实,以及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3)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

    (4)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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