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18
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强卫生工作宣传、监管力度,提高机关人员的文明、卫生意识。
二、门厅、走廊、楼梯及楼外卫生区,保持干净,做到无痰迹、无灰尘、无烟头、无纸屑。
三、坚持上班前10分钟打扫室内卫生,保持地面、桌椅、茶几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四、星期五下午(5时以后)为大扫除时间,每周进行一次室内卫生检查评比,常抓不懈,养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