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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18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办公室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行政科承办具体管理与车辆保障。驾驶人员负责检查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无外出任务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私自出车。对车辆的保养、安全行驶定期检查。

    二、车辆的使用

    l、保证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

    2、机关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因公出差,须经秘书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3、保证离退休老干部市内看病用车。机关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因急病在市内就医者可以派车。对于

在市内或外地住院,机关负责出入院接送。

    4、领取文件、提取千元以上现金给予派车。

    5、凡车辆出市,须经秘书长批准。

    6、严格控制私事用车,特殊情况须经秘书长批准。没有秘书长批准,车辆不准外借。

    7、严格限制出省用车,因公确需出省用车者,须经秘书长批准。

   三、会议及活动用车

    1、政协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行政科组织车辆,统一调配。

    2、以政协名义组织的参观、学习、视察等活动,由办公室主任和行政科长负责组织车辆。

    四、车辆保障及维修

    1、建议车辆定期检查登记制度。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车辆综合检查登记,检查登记由行政科长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登记内容应包括:本月行车公里数、用油总计数、出车次数、车况及故障情况,及时准确掌握车辆基本情况,督促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

    2、建立集体检修制度,对个人无法排除的故障,由司机班长组织其它驾驶员集体检修排除。

    3、车辆定点修理。需送修理厂进行修理的车辆,由行政科报秘书长批准。

    4、送修车辆必须是经过司机班集体检修后仍不能修复的车辆,送修车辆必须由司机班长进行检查登记,注明送修原因、修理部位、送修理厂等内容,存档备查。车辆送修后,由行政科长、财会人员负责与修理厂结算。

    5、油料发放由行政科长掌管,严格油料发放登记。油料发放每月结合派车进行总计,油料发放应与行车里程基本相符。

    6、驾驶员出车在外地购油,必须如实申报行车公里和车内储油,两者相符才能报销。

    7、办公室分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应定期检查车辆管理工作,听取情况汇报。

    8、行政科应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节油教育。

    9、驾驶员按行政科长的派车通知单出车。车辆维修经费按财政局的拨款使用。机关会计建立专门科目,专款专用。

      10、司机个人责任造成5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罚10%,从司机本人工资中扣除;600元以上者罚9%,从司机本人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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