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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制度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18

值班制度

 

    一、市政协机关实行值班责任制。办公室设值班室,专人昼夜值班;节假日或遇有紧急事项,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

    二、值班室的主要任务是:接收、传达和办理上级政协、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通过电话、传真向市政协或办公室传递的紧急、重要事项,答复电话查询;负责市政协或办公室会议的通知;了解、掌握市政协领导外出公务活动情况;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理值班业务应迅速、准确、及时。认真搞好交接班,做到不脱岗、不间断,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

    四、对上级电话通知及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的电话,值班人员应认真、准确地记录,整理后及时送

秘书长或有关人员阅示,并按批示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办理有关事项,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五、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值班人员认真、抓紧办理,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六、值班人员应努力熟悉机关工作业务,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对来办事的外来人员应热情接待,并按规定积极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七、市政协领导外出,应提前将时间、地点等情况告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以保持与外出领导的联系。

    八、搞好值班记录的管理,严格管理值班长途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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