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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3


一、负责制定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起草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情况的报告,向政协全体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负责组织征集提案,做好提案的审查工作,协商确定提案承办单位。

三、组织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开展对提案办理单位的民主评议。

四、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

五、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六、组织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和表彰。

七、协助做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逐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公开化。

八、开展提案工作的学习研究,制定提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负责与省政协、兄弟市政协和县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交流、联谊、合作。

九、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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