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23
一、负责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帮助委员了解法治建设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工作方面的情况,积极为委员知情出力、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二、就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法制领域里的重大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座谈讨论、视察调研等活动,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法学研究机构、各界代表人士的联系。
四、负责与市政协其它专门委员会协作,对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联合视察、调查、研讨,联合召开情况通报会,举办专题讲座等。
五、负责与省政协、兄弟市政协和县区政协对口专门委员会的交流、联谊、合作。
六、完成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