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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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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9-24

    一、我市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基本情况

    我市是全省民族工作大市,共有回、满、蒙古等33个少数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20多万人,其中回族人口18万多人,居全省第一位。少数民族人口超万人的县市区6个,超千人的乡镇办事处41个(含3个回族镇),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122个。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企业4167家,其中工业类企业1014家(规模以上企业34家);少数民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54.4元,比上年增长14.6%;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6236.5元,比上年度增长7.8%。2013年,全市共实现少数民族生产总值23.14亿元,与2012年度相比,增长了4.1%。

   近几年,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发展高度重视,扶植力度不断加大,切实改善了少数民族生活条件,促进了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快速发展,成效十分明显。根据2013年度我市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统计结果来看,我市少数民族经济运行基本情况特征如下:

   (一)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据统计,2013年度全市实现少数民族生产总值23.14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了4.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89亿元,占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6.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2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8.6%,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产值26.22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5%,龙头带动作用明显。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4.6%,成为我市少数民族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总体来看,第二、三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比较突出,三次产业结构日趋合理。

   (二)产业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少数民族产业结构由原来少数民族传统的清真食品加工业、制革业为主逐步发展为运输、制鞋、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电子科技等多元化产业格局。如项城市由传统的食品加工、皮革逐步向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等产业发展。

   (三)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持续改善。2013年,全市少数民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54.4元,比上年度增长41.8%;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6236.5元,比上年度增长7.8%。全年从上级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12万元,帮助少数民族村修村内街道、安全饮水等项目22个。争取民族镇财政转移支付390万元。为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争取利息贴息610多万元。市级财政投入65万元,用于解决少数民族技术培训、民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少数民族村内街道维修等项目8个。加强了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条件。

    二、存在问题

   1、农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受地理位置偏僻、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多种客观因素制约,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再加上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影响,外出打工人员少数,收入渠道窄。2013年我市少数民族农民人均收入平均低于全市720元。全市9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中,还有2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属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

   2、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比较薄弱。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少数民族民族聚居地方的生产、生活环境相对比较差。农业基础设施中主要是缺井,遇到旱天,不能满足灌溉需要。如,太康县有15个民族村不能达到完全的有效灌溉。生活基础设施主要存在着住房落后、街道急需硬化等问题目前,很多少数民族群众的房屋仍处于90年代的砖瓦房水平,76%的少数民族聚居村内街道急需硬化。特别是川汇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大部分位于中心城区老城区或棚户区,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严重滞后,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腿泥,太康县尚有10个民族村没有通上自来水,严重影响少数民族群众的居住和生活。

    3、缺乏引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我市少数民族企业以传统的屠宰业、饮食服务业、食品加工业、制革业为主,多为小商小贩或家庭作坊式商户,普遍存在规模小、技术落后、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产品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够,发展后劲不足,全市少数民族规模以上企业34家,不到少数民族企业总数的百分之一。目前,全市尚未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力的龙头企业,不利于产业的做大做强,影响着民族经济的跨越发展。  

    4、一些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缺少或可操作性不强。国家对养猪户有补贴,对牛羊养殖户却没有补贴,影响了回族群众的发展养殖业的积极性。目前,除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利率贴息优惠政策外,其他一些优惠政策可操作性不强。象贴息贷款等,门槛较高,仅针对规模以上企业,受益面太小。

    5、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制约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大多少数民族群众存在重经商、轻教育的观念,有的认为,教育投资周期长、支出多,毕业后就业没有保障,不如让孩子早挣钱早得利,教育的缺失导致部分群众眼界不高,创新意识不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民族聚居村经济虽有一定发展,但是缺乏具有先进理念的管理人才,制约民族产业的做大做强;种、养殖业虽有项目,而且有的规模较大,象淮阳县常村的万头肉牛养殖场、黄连城的2万只养鹅场,付庄村的双孢菇种植园,都存在专业技术服务滞后、缺乏有效技术指导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1形成推动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发展的合力。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应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聚居村发展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的帮扶措施,积极为他们争取更多的项目和扶持资金,并加大对口扶持力度,使之成为长效机制,推动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二是引导帮助少数民族聚居村转变发展认识,调整发展思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群众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三是少数民族群众应改变小富即安,安于现状的观念,转换脑筋,在发挥传统经营优势的基础上,适应市场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提高经济发展的水平,尽快使少数民族群众的人均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市的的平均水平。

    2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抓住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机遇,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支持,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村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帮助少数民族村加强道路、安全饮水和文化大院、农民书屋、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本着自愿的原则,动员少数民族群众以自己之力办自己之事,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

    3、培育壮大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支柱产业。各级政府应充分发挥我市少数民族传统产业的优势,挖掘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资源潜力,根据各个聚居村的产业优势,因地制宜的指导民族村发展特色村,采用现代科技,引导少数民族做大做强养殖业、清真食品、皮革加工业等传统产业,使之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将他们打造成为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支柱产业,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

    4完善并落实加快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一是对一些优惠政策进行完善、修改,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对于已有的优惠政策要加强督导,促进贯彻落实。二是要加强对少数民族生活密切的养殖业的扶持,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对牛羊养殖户(包括散养户)给予适当的补贴。三是在对少数民族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扶持上,降低门槛,加大对少数民族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四是要足额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5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村群众的教育培训力度。一是教育引导其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发展意识。特别是要转变轻教育、重经商的观念,通过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和科学素质,增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的“造血”功能。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创业引导,增强其职业技能和适应市场的能力,努力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务工收入。(201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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