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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心城区项目落地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0-08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做大做强做美中心城市”的重大战略部署,8月21日—23日,市政协副主席黄体勤带领调研组对中心城区项目落地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川汇区、经济开发区、东新区,实地考察了9个项目,并分别召开了由市直单位、三区政府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三个不同层次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项目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中心城区紧紧围绕“抢抓机遇、持续求进、又好又快”的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和品牌项目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协调服务,攻坚克难抓开工促进度,多措并举抓建设保投资,中心城区建设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城市框架已逐步拉开,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城市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初步显现。

    在今年全市确定的138个重点项目中,中心城区项目29个,总投资48.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55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7.5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65.95%。六月份全市集中开工的100个项目中,中心城区项目30个,总投资128.2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58亿元,目前完成投资11.4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1.19%。在中心城区29个重点项目中,开始生产或试生产的项目5个,占17%;设备到位或主体工程完工的项目11个,占38%;正在建设中的项目8个,占28%;手续正在办理的项目5个,占17%。在中心城区30个集中开工的项目中,设备到位或主体工程完工的项目4个,占13%;正在建设中的项目16个,占53%;手续正在办理的项目10个,占34%。随着这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使用,必将为周口新的城市化生态和中心城区的品位品质增加新的元素和动力。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我市中心城区项目落地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影响项目落地的因素依然存在,具体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影响项目落地的企业自身因素

    1、前期准备不足,资金短缺。资金瓶颈依然存在。一些企业由于自身资金有限,即使项目市场发展前景较好也无法推进。如市游泳馆、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之所以还没有开工,项目进展缓慢,其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短缺。究其原因,一是银行放贷权上收省行,审批难度加大。市级支行承接项目放贷都需报省行审批,加上各级担保中心资金规模较小,支持企业融资的力度有限,难以满足项目的信贷担保需求。二是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联动,切断一批工业项目的贷款途径,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三是有效抵押不足。银行抵押放贷只认可固定资产投资,很多项目用地没有办好土地证,拿不出有效的抵押资产;

    2、拆迁阻力大。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是中心城区项目建设中的“难点”,也是项目落地难的“症结”所在。居民拆迁安置工作难度大,不可预见因素多,制约了工程建设进度。一方面由于大环境的影响,拆迁户对补偿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有的村小组以承揽工程为条件谈判,给征地拆迁造成重重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按标准补偿不到位,在村民安置建房、失地农民保障等方面没有很好的落实措施,造成了群众的抵触现象。如周口市新火车站广场建设项目、移动东区生产指挥调度大楼项目因补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项目进展存在一定的阻力,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二)影响项目落地的政府因素

    1、审批手续繁琐服务不优。一是审批的行政效率不高。开发区、川汇区、东新区机构不健全,职能不完善,在项目前期审批过程中,涉及的部门多,手续繁杂、协调任务重,耗费精力大,正常在县市几天能办好的手续,在中心城区需数月。如,周口市百亨门业从办理各种手续至今已历时四个多月,疲于奔波,至今仍没有办齐。方便项目落地的绿色通道未能有效运转,并联审批、集中会审等缩短时限的有效手段,在现实操作中未能广泛运用,切实发挥效用。二是变通性、灵活性措施不多。因项目供地滞后,企业为确保投资效益而先行开工建设等因素,导致企业补办相关用地、建设手续难;因办理建设许可证前,企业必须提供土地证、图纸送审手续等前期证明,很多企业又难以提供,补办报建手续困难。三是落地的后续服务效率不高。我们很多时候只注重引进,而引进后的服务却跟不上,与项目单位的要求相差甚远。如周口阳光电缆有限公司特种光电缆项目,在公司已搬迁至工业集聚区三年后,政府仍未完成承诺的老厂区土地“退二进三”,土地和车间一直闲置,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和资金周转困难,使新上的特种光电缆项目缺少资金支持,原计划同时动工的项目只能分期进行,公司经营和发展面临严峻形势。

    (二) 土地要素制约突出。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项目用地指标十分有限。全市每年由上级安排的用地计划指标,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有的工业用地基本被项目摆满,新签约的项目只有排队等地,影响了项目落地。二是动态土地储备数量有限。据了解我市现有储备土地也有1000多亩,但多数为零星分散的地块,项目无法使用,项目等地的现象经常存在,致使有些项目因等不及而跑掉。三是土地整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生地变熟地、毛地变净地”不很到位的情况,地上地下附属物的清理不完善,土地法律关系不清晰,村民关系处理不到位,致使已签约项目在开工建设时困难重重。如东新区,2011年以来就从其他县市购买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指标2580亩、投入费用3875万元,耗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

    三、意见和建议

    (一)在提高服务上出实招,合力优化投资环境。一是兑现优惠政策。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坚决兑现已制定的优惠政策,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提高审批效率。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推行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切实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促进大项目、好项目尽快落地。建议成立中心城区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审批职能集中、事项集中、人员集中;三是规范收费标准。建议由市纪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优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配合,对项目审批进行全面的清理,对中介收费开展集中整治,制定项目审批收费标准。四是加强跟踪服务。项目引进单位要实行三年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和投产;对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追责。

    (二)在节约与盘活上动脑筋,全力突破用地难的制约。土地供应不足,是目前中心城区项目落地的瓶颈问题,要想方设法、多渠道解决。一是要整合空间资源,提高土地承载能力。通过腾笼换鸟、退二进三等措施,提高城区单位面积土地产出效益;采取资金、用地指标双激励的办法,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资密度。二是要严格执行产业用地准入制度,对于企业现有用地容积率和投资强度等指标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参加新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三是加大盘活存量土地力度,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多渠道挖掘用地空间,盘出项目建设用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开拓项目建设用地空间。四在本级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时,要向中心城区倾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指标用于中心城区建设。在可使用土地中,优先用于道路建设与搬迁安置用地的需要,确保中心城区下一步建设顺利进行。五是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要将批后实施情况纳入日常动态巡查范围,确保建设用地按批准的位置、面积和用途使用土地,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

    (三)在重点上求突破,依法做好搬迁安置工作。通过重点突破的方式,组织工作组,进驻搬迁安置较为困难的村、社区和单位,认真地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意图,耐心仔细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一是工作方案要缜密周全。要切实提高工作的系统性,不能拆到哪里算哪里,碰到动不了的就算了,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做实,妥善解决各种矛盾。二是在安置、拆迁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特别是征地补偿费要确保足额到位,杜绝因搬迁带来的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三是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各地城区建设的经验表明,只有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培训工作,城区建设才能消除后顾之忧。建议结合中心城区全面发展的需要,大力培训失地农民,提高他们的文化、文明、技能素质,实现农民向职工、村民向市民、农村向城市的转变。四是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我们很多在建项目都是为老百姓服务的,一个输变电工程能解决一大批群众的用电问题,一个引水工程能解决一大片群众的饮水问题,这些项目群众没有道理不支持。所以我们一定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争取民心,依靠群众,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以支持重点建设为荣的社会风尚。

    (四)在融资上拓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基础”的思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整合、利用好各类政策、资金。在使用好目前争取到的资金、政策的同时,积极向省里争取更大的政策、项目支持,如获得在控制区范围内土地出让金、配套建设费免除上缴等,保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二要健全完善担保中心。既可以建立财政出资的担保中心,也可以组织民间资本、骨干企业入股担保中心。建议鼓励和支持民间和行业协会牵头组建贷款担保基金,积极探索对招商引资有益的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扩大民间投资,扩大民间资本投资创业的空间。三要多元化融资。目前,绝大部分企业一谈到融资就是向银行借贷,对其它金融产品知之甚少,融资渠道单一;各金融机构要深入企业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更多的金融产品,并能灵活运用,使其获得融资的渠道多元化。四要促进银企合作。继续组织金融部门与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对接,召开银企洽谈会、项目推介会等“窗口会议”,促进银企合作沟通。(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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