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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委员会
关于我市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情况的 调研报告
作者:政协周口市委员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28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牢牢抓住农业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努力提高科技的到位率和贡献率,建立了“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技推广新机制,为粮食丰产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十二五”期间,全市共获得市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奖200多项;培训农村技能型人才21万人,推广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主导品种50多个,良种入户率达99%以上,其中小麦良种覆盖率达到100%;集成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20多项先进配套技术。截止2015年底,我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067.1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1%,小麦耕种收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2010年以来,粮食总产不断攀升,2015年达到165.9亿斤,多年来稳居全省首位。
二、存在问题
(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足。一是农民积极性不高。承担农业耕作的主体以老弱妇孺为主,科技文化素质较低,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较弱。普通农户多为小规模经营,经济实力不高,应用先进技术得到的收入增量有限,农民对技术成果的需求不迫切。二是干部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技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干部对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口号喊得多,工作落实少,支持、引导、服务不够。
(二)科技人才队伍力量薄弱。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农业研发机构中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缺乏,高新技术研究乏力。我市农技推广机构近14年来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未得到补充和更新,目前真正能够担当技术推广工作的,都是为数不多的,于1985-2000年间,由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知识结构出现断层。二是全市91个基层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虽然已经建成,但是属于无编制机构、人员无编制单位,工作人员因是借调人员,来自单位不同,责、权、利不能有机统一,不能有效管理。
(三)发展资金短缺。一是全市基层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除西华县、淮阳县、沈丘县、项城市和郸城县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其他县尚未列入,即使列入财政预算的推广站,实际运转中的办公经费缺口仍较大。农业科研单位和技术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农机补贴资金额度较小。二是技术应用与生产水平、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条件紧密相关,技术的适用性及应用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技术成果转化的风险成本。
(四)科研与推广存在脱节现象。一是农业科研成果一般研究周期较长,利用周期较短,导致成果的供给不能满足生产技术更新的需要,一些成果产出后尚未及时推广应用就已过时。我市农业研发力量有限,除农科院原始创新能力较强外,真正原始性创新的东西还不多。二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知识丰富、技能优越,但缺少技术推广部门,造成成果无法快速推广。并且,由于与市场需求不能很好对接,成果的针对性、适用性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一是通过多种途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意义,报道推广先进典型,强化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技术成果转化意识。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工作考核,增强农技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二是注重各种教育和培训,丰富各类科技普及活动内容,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科学素质。三是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为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通过眼见为实,提高农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认可度和积极性。
(二)注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和骨干领军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奖励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用人制度,建立严格科学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按照豫政〔2013〕1号文件要求,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落实农科教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的作用。二是根据新修订的《农技推广法》、中发〔2012〕1号及豫政〔2013〕1号文件精神,做好基层乡镇农技推广(区域)站人员的配置定岗工作。
(三)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一是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和农技推广机构运行经费保障能力,认真落实新修订《农技推广法》、中发〔2012〕1号及豫政〔2013〕1号文件要求,把91个乡镇(区域)站农技推广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尽快立项,安排专项资金,为乡镇(区域)站增加事业和项目投入。加大农业补贴强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支农惠民政策,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三是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广应用技术的主力军,在政策、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育。四是建立技术应用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农业科技专利质押融资业务和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设立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专项基金,对于市场前景大的高新技术成果的推广给予风险贷款。
(四)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一是加强与科研教育机构的联系合作,有效做好技术储备,推动我市农业科研水平上台阶。二是支持科研教育机构承担农技推广项目,探索创新专家大院、合作共建、科技帮扶等农业推广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科研教育机构产业对接,培育和发展农业科技企业,推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成果的转化速度。三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经营主体的应用能力和农业生产实际研发推介科技成果,提高成果研发和转化的时效性针对性,坚持试验、示范、普及结合,加快技术和应用熟化步伐,缩短从研发到应用的时限和距离。同时,严格管理农业技术成果研发的立项、验收、鉴定等过程,确保成果质量,使之在推广地区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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