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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30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
第六十二期
315.谁有权修改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316.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317.宪法宣传周的由来: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318.我国的性质、特征和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319.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320.我国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