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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1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
第六十四期
32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有宗教信仰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32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29.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33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哪些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3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33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