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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6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
第八十四期
419.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420.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21.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