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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29
来源:周口司法行政公众号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
第一百一十五期
548.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90日内予以审批。
549.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550.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551.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552.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549.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
550.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551.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