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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2
市政协民族宗教与港澳台侨委员会
一、我市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宗教中国化的有效途径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有益探索,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中华先进文化浸润宗教,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拥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五进”宗教活动场所、“五个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等活动,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周口日报开设专栏等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正确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看待爱国与爱教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同时,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底线,树立法治观念,从法治精神出发阐释教义教规,让信教群众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推动宗教事务依法管理。
二是促进文化相融。通过开展诵读中华文化经典、观摩学习、文化娱乐等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促进宗教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融会贯通、水乳交融。2023年已举办宗教界人士中华文化教育培训活动29次,培训人数3366人次。通过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指导基督教编写中国化讲义1310篇,评选出优秀讲章讲义61篇并汇编成册,推动宗教中国化感想进讲义、上讲台、入人心。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指导宗教团体认真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会议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等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指导宗教团体注重加强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爱国宗教界人士在维护宗教关系和谐、推动宗教中国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特别是注重充实基层宗教人才队伍,把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信息向广大信教群众进一步宣传普及,把我国宗教中国化的进程引向深入。
四是帮助解决困难。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为全市性宗教团体争取每年办公经费40万元,争取办公场所7间,争取宗教团体指导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名。指导鹿邑县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太清宫与景区的历史矛盾,将太清宫景区部分建筑归还给宗教界,维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对本地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落实“一对一”恳谈制度,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状况。全年共恳谈104人,梳理出问题25个,解决15个,回应10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团体自身建设仍需加强。一些基层宗教界代表人士文化层次有限,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中既懂政策、法律、法规,又精通本教教典、教义、教理的爱国、爱教宗教人才相对较缺乏,不能完整地将爱国爱教、护国利民思想深度融入到教规教义。此外,宗教教职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断层问题也逐渐显露。
二信教群众法制意识较弱。信教群众由于个人的文化素质高低不同,对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个别人打起政策和法律的“擦边球”,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个人利益。
三是基层队伍建设薄弱。部分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对宗教的双重作用认识模糊,对辖区可能存在的宗教问题缺乏政治敏锐性及责任感,认为宗教信仰是公民的私事,难以管理,懒于过问,任其发展,为违法、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甚至邪教活动、境外宗教渗透活动留下可乘之机。
三、建议和措施
一要提升宗教团体“组织化”工作水平。以人才培养强化宗教中国化之本,这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立身之本。要创新宗教人才培养模式。定期开办培训班,提升宗教人才队伍文化品位、信仰层次和精神境界,把宗教中国化的要求融入宗教团体日常实践。
二要强化宗教领域安全稳定。要继续引导各宗教团体团结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政治安全底线,树立法治观念。各宗教团体要从法治精神出发阐释教义教规,让宗教更好地适应依法治国的大环境,让信教群众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推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大是大非面前,引导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把爱国与爱教有机统一起来,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三要提升基层宗教工作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宗教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宗教工作的领导。针对基层统战、宗教工作人员,要强化党的宗教政策教育,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提升他们的宗教工作意识、政治敏感意识,巩固思想堡垒。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队伍业务能力建设,组织相关宗教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宗教工作业务知识,手把手、面对面传授基层宗教工作经验,使宗教工作实施有法、管理有度、引导有方。